期刊信息
中文刊名:中外法律评论
英文刊名:SINO-FOREIGN LAW REVIEW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编辑出版:《中外法律评论》编辑部
出版周期:双月刊
语言:中文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2097-8545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44-1767/D
邮发代号:46-656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科研楼211室
邮编:5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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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数据确权的所有权路径反思
王锡锌;关于数据要素流通基础法律制度建设,学界通常认为:数据要素流通首先需要确权,而数据确权即确定数据的物权。在此种逻辑预设下,确权方案大多引入传统所有权体系及财产规则,包括设立新型数据财产权或者将数据所有权设立为既有财产权的用益物权等主张。然而,确权方案是一种路径依赖,既不利于数据流通共享,也在论证中存在逻辑漏洞和理论误解。数据要素流通基础法律制度建设应当从确权转向界权,通过关系视角构建系统性的数据规则。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激发数据要素潜能,应当将流通规则从卡-梅框架的财产规则转向责任规则,将规则制定理念从交易转为交互,将规则制定方式从一劳永逸转向动态调整,并在中央顶层设计指导下建立以侵权损害赔偿为核心、以其他现有法律为辅助的整体性权益救济体系。这一方案有助于提升数据规则的针对性、体系性和灵活性,促进要素流通共享,实现数据市场的整体经济效率。
新类型担保的构造原理——以价值实现与公示机制为中心
纪海龙;超越现有研究围绕个别新型财产担保的讨论,关注不同新类型担保之间的共同原理,以退税款、政府补贴款、地下管网、碳排放权和数据担保为例,探讨新类型担保中的担保标的适格性、担保构造与公示机制问题。新类型担保的核心问题,不是财产究竟是什么,而是其价值能否被实现以及如何被公示。对于无法直接转让或者处分的财产,不应仅因其欠缺可转让性而否定其融资功能;只要能够持续产生经济收益,仍可通过账户控制、收益担保或收益权担保等方式实现担保功能。相反,既无法处分又无法产生独立现金流的财产原则上不具有担保适格性。在公示机制方面,新类型担保公示方式可归结为控制与登记两种基本模式;从降低社会信息成本角度看,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成为新型财产担保登记的统一平台。新类型担保的发展表明,担保交易的重心并非权利定性而是价值实现与公示机制。
我国网络犯罪防治法的立法难点问题研究——以《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为考察样本
石经海;制定网络犯罪防治法,意味着我国对网络犯罪治理从后端刑事惩治转向“行政预防、生态治理、刑行衔接”一体化综合规制模式。但《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在概念边界界定、法秩序体系协调、平台义务配置、多元治理机制协同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需进一步考虑的立法难点。未来我国应基于比例原则、系统治理、过责相当、多元共治的法理根基,通过立法理念转型、规制范畴自洽、法案名称优化、规范体系升级、责任体系微调、共治机制法治化等完善路径,构建权责清晰、务实高效的网络犯罪防治法治体系。
综合治理政策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宽严适用
皮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遏制信息网络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分析563份以该罪判决的刑事一审判决书,发现该罪的司法适用存在犯罪性质认定不一致、主观方面证明要求低、罪量要素认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定罪规则不明确与量刑不规范是该罪泛化适用的重要原因。我国确立了网络犯罪综合防治政策,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适用提出了坚持严格依法认定、宽严相济、综合治理的要求。该罪是独立的犯罪,司法机关应当坚持独立适用、严格依法认定、补充适用的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从严定罪,从严惩处严重帮信犯罪行为,也要对有从宽情节的行为依法从宽处理,严格执行出罪或免刑规则。
公司法上的法定债务加入制度:逻辑和制度结构重述
邹海林;我国2023公司法在落实与发展我国独创的认缴资本制过程中,针对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影响其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义务承担问题,通过第88条第1款正式确立了“法定债务加入制度”。然而,受法定资本制理论的惯性影响与束缚,现有理论在解释和适用该制度时仍面临难以自洽的窘境,并引发了以往未曾预料到的更多疑虑与担忧。对于如何理解和适用公司法上的法定债务加入制度,既有的理论与解释路径存在相当大的局限性,不仅制约着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空间,而且相关讨论仍旧停留在公司法修订过程中已反复探讨过的老问题层面,进而在更深层次上又演变为亟待回应的新问题。以认缴资本制的自治理念与资本充实原则为基础,检讨现有理论研究范式的局限性,对法定债务加入制度的理论形成与规范展开进行体系化阐释,可以为该制度的解释和适用提供清晰的理论框架。